可回收等級 A、B、C:2030 與 2038 兩個日期
「可回收」在第 6 條下變成一個等級,兩個日期劃分市場:2030 年起只有已分級的包裝可投放歐盟市場,2038 年 C 級被禁。塗佈量與塗層配方,通常決定一個紙包裝落在哪一側。
閱讀更多 包裝重金屬:100 mg/kg 是加總值,不是單項限值
四項金屬各自低於 100 mg/kg,仍可能描述一個不合規的包裝——第 5 條第 4 款限的是包裝與每個組分的總和。合規檔案往往就敗在這道算術上。
閱讀更多 包裝賣進歐盟:誰是生產者,EPR 由誰簽
要問的不是 EPR 費用多少,而是法規把哪一方認定為生產者。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,在某成員國沒有設立機構的非歐盟賣家必須指定授權代表——每個市場一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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