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通常意義上「可回收」的包裝,到 2038 年照樣可能被擋在歐盟市場之外。(EU) 2025/40《包裝和包裝廢棄物法規》(PPWR)第 6 條用 A、B、C 三個等級取代了「可回收」這個詞,並劃出兩個分水嶺日期:2030 年 1 月 1 日起只有已分級的包裝才能投放市場;2038 年 1 月 1 日起 C 級退出。塗佈紙包裝能否跨過這兩道坎,通常取決於兩個變數:塗佈量與塗層配方。
等級衡量的是什麼
等級來自法規附件二的設計可回收性評估,用可被真實回收流回收的材料佔比表示。
A 級——可回收率 95% 及以上。
B 級——80% 及以上。
C 級——70% 及以上。
低於 70%——視為技術上不可回收。
可回收性不是材料本身的屬性。它判斷的是這個包裝能否被收集、分選進真實的回收流,以及回收出來的材料能否替代原生原料——所以同一種紙,塗層重一些,等級就可能不一樣。
兩個日期,以及中間那一個
| 日期 | 變化 | 對塗佈紙包裝意味著什麼 |
|---|---|---|
| 2030 年 1 月 1 日 | 只有 A、B、C 級包裝可投放歐盟市場;低於 70% 的被禁止 | 完全無法回漿的包裝不再可售,無論阻隔性能多好 |
| 2035 年 1 月 1 日 | 增加「規模化回收」評估,按各包裝類別實際回收的重量計 | 技術上可回收不再夠用——回收流必須在現實中存在 |
| 2038 年 1 月 1 日 | 只保留 A 級與 B 級;C 級被禁止 | 70–80% 這一段是過渡落腳點,不是終點 |
兩處時間細節容易漏。設計可回收性要求自 2030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,或自相關授權法案生效後 24 個月起適用,以較晚者為準——生效日取決於仍在制定中的二級立法。規模化回收要求同理,對應該領域的實施法案。方向是確定的,只是確切日期未定。
紙包裝在哪裡丟掉等級
- 塗佈量。 纖維基材上的薄水性塗層一般留在紙流裡。超過某一塗佈量後,紙料的行為更接近複合材而非紙,可回收佔比隨之下降。
- 塗層化學。 水性體系與擠出塑膠膜可以給出相近的防油阻隔,等級卻不同——因為只有其中一種能跟纖維一起回漿。
- 非纖維部件。 開窗、提手、分配器、標籤及其膠黏劑都要計入。包裝按整體分級,不按主材料分級。
- 顏色與印刷。 大面積油墨與某些顏料會影響脫墨與回漿階段的回收率。
這就是無氟包裝白皮書所稱的「糟糕替代品」:一種塗層解決了 PFAS 問題,卻把包裝壓到目標市場要求的等級之下。兩個問題必須由同一個結構來回答。
FAQ
紙包裝會自動通過嗎?
不會。纖維基包裝通常起點較好,但等級按成品包裝評估,含塗層、膠黏劑與任何非纖維部件。
可堆肥算另一條路嗎?
對第 6 條不算。可回收與可堆肥是兩條各自獨立的軌道、各有證據,可堆肥塗層本身不改善可回收等級。
買家該在什麼時候要等級?
在定規格時,不是交貨時。等級由結構決定——原紙、塗佈量與配方——其中任何一項在認證後變更,都要重新認證。
評估依據什麼標準?
CEN 正在 EN 18120 系列下制定的統一設計可回收性標準。在授權法案生效前,實際參照是紙廠與加工廠既有的可回收性測試,加上目標市場自己的回收體系規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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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的法規背景見我們的無氟包裝白皮書。要讓纖維流保持暢通的等級,可從水性阻隔塗佈紙與水性塗佈杯紙板入手,或按原紙瀏覽紙種材料庫。把目標市場、食品類型與加工線告訴我們,我們會確認結構與所需文件。合規審查所需文件線下提供;本頁不公佈認證編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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